稅收優惠制度A
2016/8/17 8:40:41??????
稅收優惠制度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促進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有效地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按照上述原則,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已將過去以區域優惠為主,調整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格局。
一、稅收優惠方式
稅收優惠包括減稅、免稅、出口退稅及其他一些內容。
1.減稅。即依據稅法規定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它是對某些納稅人進行扶持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三種方式。
2.免稅。即對某些特殊納稅人免征某種(或某幾種)稅收的全部稅款。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方式。
3.延期納稅。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部分或全部稅款的繳納期限適當延長的一種特殊規定。
4.出口退稅。是指為了擴大出口貿易,增強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按國際慣例對企業已經出口的產品退還在出口前各環節繳納的國內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款。
5.再投資退稅。即對特定的投資者將取得的利潤再投資于本企業或新辦企業時,退還已納稅款。
6.即征即退。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與出口退稅先征后退、投資退稅一并屬于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即征即退政策僅限于繳納增值稅的個別納稅人。
7.先征后返。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它屬于財政補貼范疇,其實質也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先征后返的辦法主要適用于繳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8.稅收抵免。即對納稅人來源于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額。它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復課稅的一種措施。稅收抵免是世界各國的一種通行做法。
9.加計扣除。是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其他國家鼓勵安置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的一種優惠政策。
10.加速折舊。即按稅法規定對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準予采取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11.減計收入。是指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計減應稅收入。
12.投資抵免。是指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創業投資的投資額和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抵免應納稅所得額。
13.起征點。即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規定一定的數額。征稅對象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稅法對某些稅種規定了起征點。比如,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500元。確定起征點,主要是為了照顧經營規模小、收入少的納稅人而采取的稅收優惠。
14.免征額。即按一定標準從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扣除一定的數額,扣除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的部分征稅。
二、現行主要稅收優惠政策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深圳、海南、珠海、汕頭、廈門和上海浦東新區實行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優惠辦法享受至期滿為止;對新疆部分地區和西藏等地區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在2010年~2020年期間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于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目錄范圍內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等;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自2011年起至2020年底,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
2.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些涉農項目,如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免征營業稅。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其他糧食企業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征增值稅。企業從事稅法規定的農作物、中藥材和林木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牲畜和家禽飼養、林產品采集、遠洋捕撈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促進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有效地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按照上述原則,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已將過去以區域優惠為主,調整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格局。
一、稅收優惠方式
稅收優惠包括減稅、免稅、出口退稅及其他一些內容。
1.減稅。即依據稅法規定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它是對某些納稅人進行扶持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三種方式。
2.免稅。即對某些特殊納稅人免征某種(或某幾種)稅收的全部稅款。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方式。
3.延期納稅。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部分或全部稅款的繳納期限適當延長的一種特殊規定。
4.出口退稅。是指為了擴大出口貿易,增強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按國際慣例對企業已經出口的產品退還在出口前各環節繳納的國內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款。
5.再投資退稅。即對特定的投資者將取得的利潤再投資于本企業或新辦企業時,退還已納稅款。
6.即征即退。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與出口退稅先征后退、投資退稅一并屬于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即征即退政策僅限于繳納增值稅的個別納稅人。
7.先征后返。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它屬于財政補貼范疇,其實質也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目前,中國采取先征后返的辦法主要適用于繳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8.稅收抵免。即對納稅人來源于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額。它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復課稅的一種措施。稅收抵免是世界各國的一種通行做法。
9.加計扣除。是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其他國家鼓勵安置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的一種優惠政策。
10.加速折舊。即按稅法規定對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準予采取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11.減計收入。是指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計減應稅收入。
12.投資抵免。是指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創業投資的投資額和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抵免應納稅所得額。
13.起征點。即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規定一定的數額。征稅對象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稅法對某些稅種規定了起征點。比如,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500元。確定起征點,主要是為了照顧經營規模小、收入少的納稅人而采取的稅收優惠。
14.免征額。即按一定標準從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扣除一定的數額,扣除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的部分征稅。
二、現行主要稅收優惠政策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深圳、海南、珠海、汕頭、廈門和上海浦東新區實行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優惠辦法享受至期滿為止;對新疆部分地區和西藏等地區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在2010年~2020年期間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于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目錄范圍內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等;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自2011年起至2020年底,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
2.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些涉農項目,如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免征營業稅。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其他糧食企業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征增值稅。企業從事稅法規定的農作物、中藥材和林木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牲畜和家禽飼養、林產品采集、遠洋捕撈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 上一篇:稅收優惠制度B 2016/8/17
- 下一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 2016/8/16